凡未经中国建筑学会、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、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理事、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常务理事、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会员名义对外开展活动。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活动,与室内设计分会无关;同时,室内设计分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敬请各位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全体会员务必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!
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
二O一八年七月十七日
附件:《会员名录》